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科学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需求设立相应的项目类型,从资助定位和管理特点出发,分为研究项目系列、人才项目系列和环境条件项目系列三大资助系列。
(一)研究项目系列
1.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数最多、学科覆盖面最广的一类项目资助类型,面上项目经费占各类项目资助总经费的45%以上。面上项目支持科技工作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自然科学基金委每年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提出资助范围及申请注意事项等引导申请。
2.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支持科技工作者结合国家需求,把握世界科学前沿,针对我国已有较好基础和积累的重要研究领域或新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和重点突出的原则,给予较高强度的支持。每年确定受理申请的研究领域、发布指南引导申请。
3.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学科交叉和综合性研究,一般由4~5个研究课题构成。重大项目按统一规划,分批立项, 指南引导,定向申请, 同行评议,逐项论证, 动态管理,专家验收的方式组织实施。
4.重大研究计划
重大研究计划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整合和集成不同学科背景、不同学术思想和不同资助强度的项目,形成具有统一目标的项目群,实施相对长期的支持,促进学科交叉研究。在国家科技发展战略框架体系下,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形成衔接与互补关系,促进我国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提高。重大研究计划的立项由委务会议在专家建议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审定,立项之后设立专家指导组和联合工作组,在分管委领导的直接指导下组织和管理重大研究计划计划的实施,面向全国公布指南,引导申请。
5.联合基金项目
为促进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衔接,引导多元投入,推动资源共享,促进多方合作,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其他政府部门、企业、研究机构共同出资设立联合基金或联合资助项目,资助某些特定领域的基础研究。联合资助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方式,面向全国,向社会公布指南,引导申请。
6.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为鼓励广大科学家广泛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高科技创新水平,自然科学基金委积极支持双方共同投资进行的实质性合作研究,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国际合作格局。鼓励和支持科学家组织与实施重大的国际合作研究,有选择地参与国际大型研究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合作,努力加强双边和多边协议下的合作研究,注重通过合作加快国内人才的培养和国外智力资源的利用,以促进基金项目的高质量完成,提高我国基础研究的水平和在国际科技领域的显示度。
主要项目类型有:
●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双边(多边)国际合作研究协议项目
●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项目
(二)人才项目系列
1.青年科学基金
为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长,培养和造就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而设立该项基金。其定位是稳定青年科研队伍,培育后继人才,扶持独立科研,激励创新思维,不断增强青年人才勇于创新的能力。申请者的年龄限定在35周岁以下。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包括外籍)
为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鼓励和吸引海外学者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经国务院批准于1994年设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该项基金资助国内及尚在境外即将回国工作的4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学者在中国内地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2005年又启动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资助工作,其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海外科技人才资源优势,支持45岁以下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发展潜力的外籍华人青年学者全时全职在中国内地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
3.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
为稳定地支持基础科学的前沿研究,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和群体而设立的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该基金资助国内以优秀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科学家为骨干的研究群体,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在国内进行基础研究。受资助的创新研究群体应是长期合作中自然形成的研究整体,其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研究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或活跃在某一基础研究领域的前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4.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简称理科基地)的条件建设和本科生研究能力的提高,促进科学研究与教育的结合,培养基础研究后备人才。主要包括:条件建设项目、本科生科研能力提高项目和生物学、地学野外实习基地建设与运行、骨干教师培训等,同时适当资助古生物,植物、动物分类等特殊学科点的人才培养工作。
5.地区科学基金
地区科学基金主要是为了加强对部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科学研究基础薄弱地区科技工作者的支持,稳定、吸引和培养这些地区的科技人才,扶植和凝聚优秀人才,支持他们潜心探索,为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服务。现面向的地区有内蒙古、宁夏、青海、新疆、西藏、广西、海南、贵州、江西、云南10个省、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三)环境条件项目系列
1.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国家合作交流项目为已经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科学家广泛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目前,已与36个国家和地区的66个科学基金组织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努力在拓展合作渠道、合作途径、资助机制等方面创造良好合作环境,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 一般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 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
另外,2000年与德意志研究联合会(DFG)联合建立的中德科学中心为促进双方在自然科学领域内开展合作与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
2.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主要资助基础科学前沿研究所急需的重要科学仪器或实验装置的创新性研制和改进,以及创新性科学仪器研制当中的基础性科学问题的研究。
3.重点学术期刊专项
重点学术期刊专项着眼于建设具有国际品牌的中国学术期刊,提高我国学术期刊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该项目每逢偶数年份受理申请。
4.科普、青少年科技活动等专项
科普项目面向社会普及和传播基础研究成果,进一步增进公众理解,提高科学素养;资助青少年科技活动旨在培养青少年的探索兴趣和创新意识,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与1986年设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样,是我国在科学研究领域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面向全国,重点资助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设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统计学、体育学、管理学等23个学科规划评审小组以及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已形成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等六个类别的立项资助体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还注重扶植青年社科研究工作者和边远、民族地区的社会科学研究。
教育部项目
(一)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教育部社科项目是教育部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设立的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总称。主要包括:
1.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指以课题组为依托,以解决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大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选题由教育部向全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实际应用部门征集,面向全国高等学校招标。
2.基地重大项目。指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立的、围绕基地学术发展方向进行研究的重大项目。选题由重点研究基地根据基地中长期规划确定,并经基地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育部统一组织招投标。
3.一般项目。①规划项目,含规划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经费由教育部资助;②专项任务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自筹。选题由申请人根据教育部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和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设计。鼓励申请人从实际应用部门征得选题并获得经费资助。
设立教育部社科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指面向基础理论研究设立的,已完成大部分研究工作并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预期能产生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二)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1.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根据国家科技术展的总体部署和规划,结合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学科布局及发展的需要,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的前期关键技术研究三类。旨在推动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
2.高校博士点基金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的前身是国务院1982年批准对中央有关部门所属的88所重点高等学校增拨的科研经费,1985年该项经费定名为“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该基金实行课题负责人制,旨在促进博士学科点的建设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的发展。
3.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为贯彻国家留学方针,充分发挥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支持他们回国后的教学、科研工作,教育部特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4.教育部创新工程培育项目
“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为指导,注重与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防等国家科技计划的衔接,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究基地的作用。
5.教育部新世纪人才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属《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中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中的第二层次是教育部设立的专项人才支持计划,支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开展教学改革,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问题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进行创新研究着眼培养、支持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突出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
6.教育部创新团队
创新团队以“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对从事国家重点发展领域或国际重大科学与技术前沿研究的优秀创新团队给予重点资助,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推动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属《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中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中的第一层次。
7.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是由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著名实业家霍英东先生出资,与教育部合作,于1986年成立的。旨在鼓励中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和出国留学青年回国内高校工作,对在从事科学研究中作出优异成绩的青年教师进行资助。
8.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
根据《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为鼓励、支持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高等学校不断作出创造性成果,教育部设立“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
科技部项目
1.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
973计划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具有国家目标的基础研究任务,围绕农业、制造工程科学、能源、信息、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综合交叉和重要科学前沿等领域,组织实施对我国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主要支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领域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力争在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方面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成果。
2.国家支撑计划
“支撑计划”任务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形成重大战略产品、支撑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开发以及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等需求,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大、影响度高,需要在国家层面协调推动的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项目。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着眼于公益技术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突破,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问题,具有较强应用前景的项目;支持服务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支撑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区域性重大工程建设,解决区域性和地方的重大共性技术问题的项目。
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863计划的管理机构包括:863计划联合办公室(简称联办)、领域办公室(简称领域办)和科技部所属的相关中心(包括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和国家遥感中心,以下简称相关中心)。
联办是科技部负责863计划的综合协调机构;领域办是863计划各领域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机构;相关中心是在领域办的指导下,承担863计划相关领域的过程管理和基础性工作。
863计划选择信息技术、生物和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资源环境技术、海洋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现代交通技术和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等高技术领域作为发展重点,安排若干主题项目和重大项目。
主题项目以抢占高技术发展的前沿制高点为导向,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始性创新成果、核心关键技术为目标。重大项目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为导向,以形成原型样机(品)、技术系统或示范系统为目标。
项目下设课题,课题为计划任务实施的基本单元。
4.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部署的、引领未来发展、对科学和技术发展有很强带动作用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目前我国已组织实施了蛋白质研究、量子调控研究、纳米科学技术研究、发育与生殖研究4个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5.政策引导类计划
引导计划主要有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等。
政策引导类计划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措施,重点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化、面向农业农村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等的引导和支持。
A.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国际科技合作是我国科技工作和外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是落实我国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解决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瓶颈难题,在重点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客观需求;是扩大我国国际战略资源、能源、技术利用和分享权益,实现新时期国家发展目标的有效手段;是落实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推进双边、多边政治、经济、技术谈判和磋商,实现国家外交战略的重要保障。
B.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是一项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围绕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问题组织决策支持研究,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支撑的计划项目。
C.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是指对基本科学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系统的考察、采集、鉴定,并进行评价和综合分析,以探求基本规律,推动这些科学资料的流动与使用的研究专项计划。专项目前重点支持科学考察与调查、志书编研与立典、标准物质与规范等工作,主要是采用统一规范的方法或标准,开展系统的数据采集和科技资料编研等基础性工作,为相关科学领域的发展提供基础支撑服务。专项支持的工作不以发表论文、获取专利为主要目标,主要目的是产出权威的、系统的科学数据、重要标准、科学报告、科技资料、图集图件等公益成果。
D.星火计划(面对企业)
星火计划是经中国政府批准实施的第一个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把先进适用的技术引向农村,引导亿万农民依靠科技发展农村经济,引导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促进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技术创新引导工程(面对企业)
技术创新引导工程通过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引导和支持若干重点领域形成产学研战略联盟、优先支持企业承担国家主体科技计划、加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等一系列引导工程,优化资源配置,集成各方优势,引导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增强战略产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F.重点新产品(面向企业)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中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引导计划。“十五”期间,它以加强引导、鼓励创新、扶持重点、营造环境为指导思想,通过政策性引导和扶持,促进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加速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和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带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
陕西省人文社科项目
一、社科基金项目
省社科基金项目设立年度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委托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出版项目。年度和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关系我省推动科学发展建设西部强省全局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委托项目主要资助关系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建设等方面急需解决问题的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出版代表陕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水平的成果。
二、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
省社科联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
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
1.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包括农业科技创新与攻关、工业科技攻关、社会发展科技攻关等。
2.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包括重点实验室项目。
3.陕西省科技统筹计划:主要包括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群)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项目。
4.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计划:是指以科技领军人才或高层次技术专家为核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以高水平创新平台为依托,以攻克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为目标,开展研发活动的创新群体。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备履职所需的能力和素质,一般应为省级以上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并为主要完成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创新团队应具备合理的人才规模和专业结构,核心成员数量应在8人以上,其中 45周岁以下成员不少于二分之一;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专业背景应具有明显的互补性,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是省部级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
5.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计划:支持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申报当年的1月1日未满35岁;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