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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主要职能

  科研处是主管学校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能为: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科研政策、法规,拟定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制度;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管理、检查和验收,组织研究团队对重点方向和重大项目进行探索或攻关研究;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在科研工作方面的联络,及时了解政府主管部门的科研政策与信息;负责全校科研机构、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的管理、评审、鉴定、申报、奖励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的咨询、申请与实施工作,负责全校各类科研经费的管理;负责组织校内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申请、评审工作;负责学校科技开发、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的审查、签订、指导和监督;负责全校学术交流、科技展览、科技宣传报道等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科技情报的收集、整理,做好有关资料、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负责科研档案的整理、归档以及科研成果和科研资料的保密工作;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科研处下设四个科室:项目管理科、成果管理科、技术转移中心和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10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2名、科级干部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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