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为了全面、真实、客观的评价各学院在科研工作方面的履职情况、完成任务情况,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与激励作用,调动广大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结合我校对各学院考核激励的最新要求以及本单位实施细则近几年运行情况,对与教育改革评价要求不相适应部分进行修订,制定本办法。
科研年度考核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实施,按照年初下达的科研目标任务结合年末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学院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考核。考核分数由基础分(80分)和绩效加权分(30分)两部分组成,科研年度考核分数占学院年终考核总分的15%。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延安大学二级学院 科研 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权重比15%)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内容 |
分值计算 |
备注 |
基本考核分 |
任务绩效分 |
科研工作 |
科研项目40% |
高层次项目申报 |
考核申报任务完成情况 8分 |
4分+(当年实际申报项目数/当年申报任务数)*4分 8分封顶 |
每多申报1项计1分。 |
国家自科、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 |
高层次项目立项 |
高层次项目立项完成情况10分 |
5分+(当年获批立项项目数/当年立项任务数)*5分 10分封顶 |
1、立项1项计2分,超额完成1项计5分; 2、重点项目上浮50%,重大项目上浮100%。 |
省部级项目 |
省部级项目任务完成情况10分 |
5分+(当年获批立项项目数/当年立项任务数)*5 10分封顶 |
1、立项1项计1分,超额完成1项计2分; 2、重点项目上浮50%,重大项目上浮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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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到账 |
当年纵向、横向项目经费到账情况 12分 |
6分+(当年实际到账科研经费/当年科研经费目标任务)*6 12分封顶 |
超过12分的分值部分乘以0.5记为该项加分值(12分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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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产出35% |
高质量论文发表情况 |
C刊以上期刊论文(不包括SCI四区) 23分 |
10分+(当年发表高质量论文数/当年高质量论文任务数)*10 23分封顶 |
发表1篇计0.3分,超额完成1篇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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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获奖 |
省部级以上、陕西省高校科研成果奖、省级论文奖等12分 |
6分+(当年该项获奖数/当年该项获奖任务数)*6 12分封顶 |
1、国家级获奖计分:一等奖计50分,二等奖计30分,三等奖计20分; 2、教育部获奖计分: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2分,三等奖计10分; 3、省级获奖计分: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5分; 4、陕西省高校获奖计分: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 5、地厅级获奖计分: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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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及团队建设8% |
新增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 |
国家级、省级、地厅级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4分 |
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完成任务的计4分,未下达任务的计3分 |
1、获批国家级科研平台或创新团队1个计20分; 2、获批省部级科研平台或创新团队1个计15分; 3、获批厅级级科研平台或创新团队1个计10分; 4、获批国家级科技人才1人计10分; 5、获批省级科技人才1人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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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平台管理 |
科研平台日常管理及考核4分 |
根据平台管理和年度考核、建设期考核等情况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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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才获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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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及科技成果转化8% |
成果转化 |
各学院应将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常规管理之中,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无私自转让行为。4分 |
1、学院有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的管理和激励措施,得0.5分; 2、无私自转让行为得0.5分。 3、1分+(当年实际转化数量/当年目标任务数量)*2 3分封顶。 |
1、每超额转化科技成果成功1项计2分; 2、成果转化每到账经费10万元计5分(不含横向项目结余经费); 3、该计分项20分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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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
各学院应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常规管理之中,提高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量,无知识产权违法、侵权、私自转让行为。4分 |
1、学院有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和激励措施,得0.5分; 2、无知识产权违法、侵权、私自转让行为得0.5分; 3、1分+(当年发明专利申报数量/当年发明专利申报任务数量)*2 3分封顶。 |
1、超额申报发明专利1项计0.5分; 2、获批发明专利1项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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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组织及管理9% |
科研工作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 |
年度科研目标责任制的组织落实情况、项目论证、成果凝练等方面的主动服务情况3分 |
整体评定,各部门打分综合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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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协调与配合 |
各学院的科普宣传、科技服务地方、智库咨询等科研活动的组织及配合情况3分 |
整体评定,各部门打分综合计算 |
科技扶贫工作突出单位加分5分、3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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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师生的科技活动、 |
各学院科研管理人员服务师生科技活动的成效3分 |
整体评定,各部门打分综合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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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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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项之和即为各学院基础得分,满分100分。 |
1、各分项之和即为各学院绩效得分; 2、各学院绩效得分进行加权计算,最高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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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科研工作年度考核得分=(基础分*0.8+绩效加权分)*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