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科计发〔2006〕26号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依托单位:
为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管理,规范实验室、工程中心评估工作,根据《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我厅制定了《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试行)和《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规则》(试行),经厅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试行).doc
2 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规则(试行).doc
陕西省科技厅
二00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