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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的通知
2018-07-24 16:37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7号)文件精神,我校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工作正式开始,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次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涉及的主要方面

(一)重大科学前沿创新。主要指创新性地解决了重大科学问题或创新了研究领域(方向)。

(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主要指突破了行业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或系统解决方案、开辟新领域的变革性技术或颠覆性技术。

(三)显著效益成果转化。主要指成功实施了重大成果转移转化,取得巨大社会经济效益或催生了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

(四)特殊意义标志事件(人物)。主要指推动高校科技改革进程、触发高校科技创新观念更新或促成重大科技创新突破的关键性、标志性事件或人物。

二、推荐要求

    (一)1978年以来我校各个不同时期、质量和贡献突出的重大科技创新成就,且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若涉及多个单位共同参与,我校应为主要参与单位并事先征得合作单位同意和支持。

    (二)申报人填写需填写“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简表”(附件2)及“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清单”(附件3)并准备相关支撑证明材料,于201887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科研处王海洋处。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简表

附件3:改革开放40年高校科技创新成就推荐清单

 

 

                                                     科研处

                                                 201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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