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师生员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延安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延大发〔2022]37号)文件第三章第十八条之规定,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90%作为完成人及团队的奖励,可一次或多次提取。
现有我校体育学院向阳的2项专利,生命科学学院丁丹丹的1项专利,经个人申报和院系审核,已完成成果转化,转化结果学校已经公示。现将个人奖励部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0日。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延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新校区行政楼416),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科技成果转化个人奖励的公示-体育向阳+生科院丁丹丹
联系人:方世鹏 联系电话:0911-2650156
延安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