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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向前副处长带队检查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
2019-05-10 08:21  

作者:杨延涛  核稿:杨亮才  编发:科研处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教育部科技司 关于组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3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59日下午,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在科研处副处长张向前的带领下,对省级科研实验室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科研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四主体一联合”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检查。

本次重点检查了“陕西省化学反应工程重点实验室”、“陕西省红枣重点实验室”、“陕西省区域生物资源保育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能源大数据智能处理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和“延能—延大综合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检查组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规定的指标,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科研实验废弃物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相关实验室存在的问题现场做了记录和指正,要求按照规范尽快进行整改。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在能化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了现场反馈会,张向前副处长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他强调,维护实验室安全是全院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学校将会一如既往重视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负责人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确保师生安全。

座谈会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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