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2025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要求
(一)推荐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应为在陕高校全职教师或科技工作者,成果完成人不超过11人,应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完成人应对成果的创新有实质性贡献,仅从事管理和辅助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完成人。推荐材料中须注明每位完成人在成果中的作用和贡献,并由本人亲笔签名认可。
(二)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项推荐成果的完成人参加评奖。
(三)依法在陕西高校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在陕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对华友好、为我省高校科研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教师或科技工作者也可作为完成人参与评奖,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的须为陕西高校全职人员。
(四)参评成果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均应为法人单位,所填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名称完全一致。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在陕高校。
(五)推荐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新驱动奖和科普奖。
(六)推荐类别: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软科学类(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新驱动奖(不分等次);科普奖(不分等次)。
(七)保密项目不设创新驱动奖和科普奖。
1.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推荐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代表性科学理论成果。其相关代表性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必须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即2023年10月31日前),并提供代表研究成果创新点、意义等评价证明。
2.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重点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推荐成果必须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即2023年10月31日前),并提供专利证书等技术评价证明,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市场绩效等成果应用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3.软科学类:重点推荐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推荐成果必须实际采纳应用一年以上(即2023年10月31日前),并提供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资料。网络申报时须在申报系统附件中上传调查、咨询、研究报告全文,纸质版推荐书打印主要内容页。
4.创新驱动奖:重点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新产品开发及相关的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创新,在陕西省内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推动本省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创新实践中,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应用技术成果。推荐成果必须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即2023年10月31日前),并提供专利证书等技术评价证明,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市场绩效等成果应用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5.科普奖:重点推荐原创性和科学性突出,出版质量、发行数量和普及程度高,社会效益显著,普及面和范围在国内同类科普作品中处于领先水平,对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起到了直接或者间接作用的科普成果。科普成果名字直接采用科普作品名称,作品应为2023年10月31日前公开发表的十年之内的作品,推荐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以及相关评价证明和传播引用情况证明。网络申报时须在附件中上传全书电子版,纸质版推荐不打印全书电子版,需附最新版原著1本(套)。
(八)被推荐的成果,凡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九)下列成果暂不列入科普奖的范围:① 科普论文;②科普报纸和期刊;③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④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⑤科幻类作品;⑥科普翻译类作品。
(十)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通过网络推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推荐程序及时限
(一)网络申报。我校网络申报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8:00至12月15日17:00,请各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完成网络申报,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书原件pdf版回传系统。申报账号和密码请以学院为单位联系科研处成果科索要。
(二)实行推荐前公示制度。请各申报人按照《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模板》,提供公示信息(与后期填报信息保持一致),并于12月4日前发科研处胡泷艺OA,学校将对拟推荐申报项目进行为期5天的校内公示;如有其他完成单位的请一并发其他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出具公示无异议函件。
(三)各科研秘书于12月3日前将有意向申报老师的名单反馈给我,便于科研处分配账号和密码。
(四)最终通过教育厅形式审核的项目,将正式推荐书采用A4规格双面彩色打印(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不需另加封皮,其中应用证明等需要提供原件)1份,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行政楼414室)。科普奖推荐书中需提供最新版本的原著1套。时间待定。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一)推荐书的填写应当完整、真实、字迹清晰,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如发现有不实内容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推荐书中的“可接受等级”是指可接受的最低授奖等级,将作为授奖结果的重要参考,正式提交后不可更改,请谨慎填写。创新驱动奖、科普奖不设可接受等级。
(三)推荐书附件是支持、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成果主件内容相应整理。应用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加盖财务专用章。纸质版推荐书附件总共不超过60页,其中“其他附件”不超过20页。
(四)推荐书包括电子版和书面版。电子版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书面推荐书由系统生成打印完成,电子版与书面版应当一致(书面推荐书均带有水印)。纸质版推荐书中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推荐意见、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亲笔签名、完成人合作关系等)须提供原件,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推荐书对应页面。推荐书盖章、签名后的原件正式pdf电子版本,需在系统关闭前全文上传至系统。
(五)推荐书附件中提供的应用证明,应支持主件相关栏目填写的数据。应用证明应为加盖法人单位红章的原件。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加盖财务专用章。书面推荐书附件中提供原件的部分(如应用证明等),可以在系统打印后盖章完成,也可以用原件替换系统打印出的相对应部分。科普作品须在附件中上传全书完整电子版,全书电子版不打印。
(六)本奖励其他推荐要求详见《2025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科研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