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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延安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的通知
2024-04-11 15: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征集2024年度延安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的通知》(延市科发〔2024〕9号)通知要求,现就征集2024年度延安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此次征集类别包括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以及众创空间建设。

二、申报程序

各类科技创新研发平台通过网上在线方式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登录《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平台认定系统(网址:http://pt.kjj.yanan.gov.cn)进行网上申报,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1.平台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类别,在线填写相应申报材料,提交申请单位,经单位审核提交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市科技局。

3.通过审核的平台,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所有书面材料一式3份,A4纸打印,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盖章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三、受理时间

平台的申报和推荐,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 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至2024年5301700

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2024年6月617:00(节假日除外)。

四、申报要求及其他事项  

1.科技创新团队各学院限报1项其他不限项。

2.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及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3.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等级。

4.原则上已组建各类创新平台负责人不得另行申请组建其他创新平台;且同一平台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创新平台。

5.对于新认定首次进行评估获得优秀、良好及合格等次的市级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市科技局将给予一定后补助奖励;同时将平台纳入常态化管理,每三年开展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平台进行动态调整。

五、联系方式及报送地点

技术支持: 阮成伟    联系方式: 18240882186

报送地点:新校区行政楼414室

联系人:李园       联系电话:0911-2650155

附件: 关于征集2024年度延安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的通知

科研处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关于征集2024年度延安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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