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科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3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6]11号)文件精神,相关奖励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通过“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login.t)进行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0日。
二、申报人需提交书面推荐材料2套(含电子版);对于推荐国防专用项目的,需书面推荐材料5套;
三、推荐材料请于2016年5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
四、网络申报登录账号、口令请于科研处成果科联系领取。
联 系 人:王海洋
联系电话:0911-2332041-802
附件:1.关于做好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科研处
2016年4月12日